肇庆学院图书资料采购招标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图书资料采购招投标工作,加强采购的科学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教育审计规范》、《广东省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粤财采购〔2013〕1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加强我省高校货物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办法》(粤教监函[2013]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标方式
(一) 图书资料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万元以上)要求的按相关规定送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招标采购。
1. 纸质图书、视听资料采购采用招“资格标”的方式,确定1-3家有相关资质的代理商为我校壹年内供应纸质图书、视听资料的中标人。原则上每年招标采购一次。
2. 对属于协议采购范围内的各类电子资源通过广东省教育厅教育部门协议方式进行采购。
3. 纸质期刊、来源单一的的电子资源(数据库)的采购,争取省(或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由我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4.对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简称CALIS)或广东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简称省图工委)组织的集团或联合采购的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为节约购置经费,降低招标成本,报经省(或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我校直接按CALIS或省图工委与资源商洽谈结果采购适用的电子资源(数据库)。
(二) 图书资料采购预算金额低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按《广东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规程》(粤财采购[2004]18号)和《肇庆学院执行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肇学院[2013]5号)进行校内图书资料招标采购,原则上每批次采购确定1家供应商。
对20万元以下的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如果CALIS或省图工委已经与资源商洽谈有结果的,经校内采购小组审批后,按相关结果采购;如果CALIS或省图工委与资源商洽谈没有结果的,由校内采购小组与资源商进行谈判,同意后按谈判结果采购。
二、校内招标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根据《肇庆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成立校内图书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领导、资产管理处、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图书馆专业专家组成,人数为7-9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7人的招标小组。
(二) 校内图书资料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督促招标小组做好图书资料采购项目招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招标采购方式、招标项目的调研、市场考察、起草招标文件等。
2.派出相关人员参与政府招标采购工作。
3.确定招标小组成员。由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或其他申购单位)科长以上人员,以及校内或校外图书馆专业专家组成人数为3-7人的招标小组。
4.负责图书资料招标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全程监督。
5.对出现争议、投诉等情况时,进行调解。
三、校内招标项目和范围
(一)本办法中的图书资料主要是指学校图书馆批量订购的中外文纸质图书、中外文纸质期刊、电子资源(数据库)、视听资料等。学校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批量采购图书资料时,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 使用学校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含科研资金、赞助款、捐赠款等)采购的图书资料,各单位或个人应从当年图书资料中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如果没有相应书目且达到如下采购量的,纳入招标范围:①图书馆批量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 ②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③个人批量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
各单位按规定自行采购的图书资料,一次批量购买金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须由本单位组织采购小组(不少于三人)进行采购,并保留三家供货商的询价资料备查;在一个预算年度内使用同一项目资金采购图书资料累计资金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超过3万元的,须报送资产管理处组织采购,否则视为化整为零规避学校监督。
(三)鉴于图书馆在图书资料采购的动态性、及时性的特点,在教学、科研工作急需时,图书馆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购方案,经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招标范围以外适当采购部分文献,由资产管理处协同图书馆依据相关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四、校内图书资料招投标工作程序
(一)招标
1.图书馆(或其他申购单位)根据学校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图书资料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包括招标采购方式建议的图书资料采购书面申请(需附清单,送资产管理处)。
2.图书资料采购招标小组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符合要求者即列入招标计划。
3.图书资料采购招标小组向拟邀请投标人发出邀请。由招标小组会同图书馆(或其他申购单位)对拟邀请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后商议确定,被邀请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评标书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评标小组成员。
(二)投标
1.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图书采购招标工作小组指定地点取得标书。投标人的资质必须符合《肇庆学院图书资料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投标书密封并加盖有效印鉴后交图书采购招标小组指定的标书投递地点。
(三)评标
1.图书资料采购招标小组负责开标、评标工作。
2.招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和程序在校内以公开方式举行开标活动。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招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认真阅标、询标和议标,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比较和评价。招标小组成员各自给投标人评分,最后综合投标人各项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4.评标结束后,招标小组根据评标记录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包括开标时间、地点、投标供应商的名单、评标委员会名单、开标记录、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供应商资质情况检查说明;投标无效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经评审后的入围招标人排序表;招标工作小组的书面评标意见。评标报告应在3个工作日内交分管校领导审批。
5.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招标小组向中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
6.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到图书馆(或其他申购单位)拟订合同书,合同签定前需经审计处审核,由分管校领导签定合同。图书馆(或其他申购单位)应将合同书正本交资产管理处,复印件交审计处存档。
7.招标工作结束后,图书采购招标小组应将所有招标文件材料据实完整保留。招标文件材料主要包括: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供货合同书等。
五、零星图书采购
零星图书采购报图书馆,由图书中标公司负责采购,付款由各申购单位负责办理。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图书资料采购工作流程
申购单位根据学校年度预算向学校图书资料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采购书面申请(含采购清单、预算总金额(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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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资料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申请报告,符合要求即启动招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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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由学校招标小组拟定招标文件,邀请三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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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资料采购招标工作小组组织采购项目专家论证并将论证结果报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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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校招标小组在规定时间组织开标、评标,并将评标报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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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资产管理处在校园网公示招标公告、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与中标单位草拟和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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