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阶段
1、使用单位采购计划(市场调查、登录“肇庆政府采购网”查询是否政府采购范围,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到资产处网站“常用表格”栏下载)。
2、落实经费来源(领导签字,明确经费从何处支付)。
3、申请表交资产处审批(属于教学设备的,则先要交教务处审批)。
二、审批、采购阶段
4.1资产处分类汇总采购计划,分别填写立项申请表,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并确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谈判招标、竞价招标和协议采购等);
4.2属于政府协议采购范围内的设备,按照政府采购文件规定,同一类别设备每月原则上只准许办理二次立项申请。为此,为方便校内各单位采购,办理立项申请日期定于每月13日(第一次),每月25日(第二次)。
5、进入招标程序,确定供货单位,与使用单位草拟采购合同书。
6、合同书初稿送审计处审阅盖章后,签定正式采购合同书。
7、正式合同书复印件送审计处备案。
8、供货公司送货上门,使用单位(使用人)签收货物。
三、验收、入帐阶段
9、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填写《采购验收报告》。有发票的在发票背面签名(审批人、验收人和经手人)。
10、使用人填写《肇庆学院固定资产验收表》,交本单位资产管理员。
11、各资产管理员进行网上报增固定资产。
12、《肇庆学院固定资产验收表》经资产管理员、经办人、验收人、分管领导或实验室主任签名后交资产处,打印出报增验收单。
四、报帐阶段
13、财务报帐(需提交:①发票、②单位申请、③领导审批、④市采购办批文、⑤审计处盖章的合同书、⑥采购验收报告、⑦报增验收单)。
14、采购资料复印存档。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