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于4月29日提出申请采购 “2022年上半学期药品和医疗耗材” 项目,预算金额为23.77万元,经费在“省资金—医药费(离休、学生)”专项经费中支出。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粤教工委〔2011〕2号)的要求,对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论证。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我处立刻组织立项论证,在专家库中抽取了3位专家对该项目的立项进行讨论投票,论证过程客观严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项目的相关情况是:为了维护校医院正常运作,校医院需定期采购药品和医疗耗材,用于学校师生日常诊疗。校医院根据以往药品和医疗耗材使用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本次采购计划,该采购计划经校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一致同意实施。
参与论证会的3位专家对该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进行了审阅,专家认为校医院定期采购必备的药品和医疗器材,是维护校医院正常运作的必要手段,也是保证我校师生生命健康的有力保障。在经过认真分析后,对项目立项进行了投票,结果是同意对“2022年上半学期药品和医疗耗材采购项目”的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