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于10月9日提出申请采购 “肇庆学院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创新平台建设咨询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15.00万元,经费在“学校预备费(400-400099)”专项经费中支出。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粤教工委〔2011〕2号)的要求,对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论证。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我处立刻组织立项论证,在专家库中抽取了3位专家对该项目的立项进行讨论投票,论证过程客观严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项目的相关情况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响应国家及广东省对职业院校、高等学校设备购置与更新等领域的政策支持,抢抓发展机遇,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需对学校设备购置与更新等需求进行彻底摸查。目前,我校设备购置与更新等领域涉及的部门多、项目多,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尚未形成一个整体,预算也缺乏充分论证。为加强项目顶层总体设计,减少重复建设,强化资源整合,强化质量控制和费用控制,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和按期完成,发展规划处提出申请采购“肇庆学院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创新平台建设咨询服务”,预算金额15万元。
参与论证的3位专家对该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进行了审阅,专家认为:该项采购计划是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开展的,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贴息贷款申请工作涉及金额巨大,银行立项需要开展可行性研究,且设备采购内容涉及面广,需要开展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具有采购必要性。在经过认真分析后,3位论证专家对项目立项进行了投票,结果是同意发展规划处提出的“肇庆学院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创新平台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