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于10月20日提交了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3万元,经费在“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项目(008-202205)”专项经费中支出。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粤教工委〔2011〕2号)的要求,对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论证。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我处立刻组织立项论证,邀请了5位专家对该项目的立项进行讨论投票,论证过程客观严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项目的相关情况是: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廉政档案的有关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库,实现廉政档案电子化、一体化、标准化,纪检监察室通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定制开发的采购申请,预算金额13万元。该类系统旨在以文字、形象图表等多种形式记录并合理展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表现及其他反映领导干部廉洁状况且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为学校纪委监委机关及时掌握监督对象遵纪守法情况、全面把握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供有关依据和参考。
参与论证的5位专家对该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进行了审阅,专家总体认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项目,采购理由充分,购买目的,规格、配置或服务要求内容描述清楚,项目总体意义重大,但要特别注意系统的涉密保护和个人隐私保护,建议购买的系统要满足数据安全法,资金预算可能偏紧,项目建设也要进一步细化。在经过认真分析后,5位论证专家对项目立项进行了投票,结果是同意纪检监察室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立项,但校外专家特别提出,要注意系统的涉密保护和个人隐私保护。针对数据安全问题,纪检监察室也进一步对采购需求书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