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于11月3日提交了“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的采购项目申请,预算金额为96万元,拟从“银校合作信息化建设专项(601-202208)”专项经费中支出。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粤教工委〔2011〕2号)的要求,对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论证。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我处立刻组织立项论证,在专家库中抽取了4位校内专家和邀请了1位校外专家对该项目的立项进行讨论投票,论证过程客观严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项目的情况是:随着我校科研事业的迅速发展,科研管理工作日益繁重,现有的科研管理系统无法形成完善全面有效的科研信息动态采集、管理、统计和决策机制.为实现科研活动全过程的管理与服务信息化体系,建立网上科研服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科技处在经过调研以及参考同类高校同类项目的建设情况制定了本次采购计划,预算金额96万元。该项目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为全校教职工搭建校内科研主题数据库,形成科研数据规范,实现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成果、奖励等活动阶段性数据和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存档,实现科研与人事、财务等部门的科研数据共享,交互,基于及时、准确、有效的科研动态数据分营。
参与论证的5位专家对该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进行了审阅,其中4位专家总体认为: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是落实我校科研管理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抓手,是完善学校科研信息采集、管理和决策的主要手段,项目建设十分必要;项目开展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形成了合理的建设方案和预算,切实可行。同时建议项目建设要充分与学校数据中心对接,加强数据和流程的共享,与学校数据交换平台对接,实现科研系统与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系统的业务对接。另1位专家认为: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首先要有科研管理系统的长效运行机制,尽量委托专职队伍运行维护,积极参考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建议和信息中心的审批意见,认真考虑与学校的数据中台服务(一站式服务)的对接,避免形成系统孤岛。建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策略,理清主要需求作为项目分两期实施的依据,可以在一期项目执行的情况下,根据学校科研管理的具体需求,超前开展二期项目的实施,同时要求软件提供商或系统实施单位,必须提供开放接口。在经过认真分析后,5位论证专家对项目立项进行了投票,结果是4位专家同意科研处的“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采购项目的立项;1位专家提出在做出重大修改的前提下,原则上同意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