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于11月7日提交了“科技实训楼电梯采购”的申请,预算金额为60万元,经费拟从“教育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项目(008-202205)”专项经费中支出。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粤教工委〔2011〕2号)的要求,对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论证。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我处立刻组织立项论证,在专家库中抽取了3位专家对该项目的立项进行讨论投票,论证过程客观严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项目的情况是:目前我校的科技实训楼只有运载汽车的货运电梯。师生使用该电梯比较频繁,并发生过学生被困电梯事件,后勤处已于2021年10月11日发通知禁止使用该电梯载人。由于该楼宇没有载人电梯,不利于师生教学活动的开展。经基建部门经现场勘察,建议电梯可加装在大楼东面。因此,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提出了科技实训楼加装电梯的采购项目,预计金额60万元。通过本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完善科技实训楼教学区域的基础设施完善,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杜绝安全隐患。
参与论证的3位专家对该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进行了审阅,专家总体认为:科技实训楼原有设计只有载货电梯,没有载人电梯,投入使用后,给师生员工进行科研、教学活动带来不便,也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因此,科技实训楼设计安装载人电梯十分必要。采购申请符合规定,预算合理,后期加建电梯井的设计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提交基建处审核后实施。
在经过认真分析后,3位论证专家对项目立项进行了投票,结果是同意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提出的“科技实训楼电梯采购”的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