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 1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为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学校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项目表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剧毒品的规范管理(五双管理)和使用情况;水、电、气、管路等基础设施,以及高温高压设备、压力容器、气体钢瓶、通风系统、特种设备、放射源和需要长期运行的仪器设备等。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方式:本次安全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2025年1月10日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完成自查工作。安全隐患排查请填写附件1,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
三、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工作要求
1.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有关要求,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实验室逐间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每个分室和每件设备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2.假期请各单位安排实验室值班,并填报附件2,同时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寒假期间,如需开放使用实验室,请填报附件3,不需使用的实验室,门窗一律加贴封条。
3.对需按周期进行正常保养的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维护工作,以保证下学期开学时能正常使用;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并提交附件1,2025年1月14日前提交附件2、3。请将上述附件电子版发至657730813@qq.com,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资产设备管理部(行政楼406室)。联系人:陈志胜、莫宇聪,联系电话:2752001。
附件:1.肇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表
2.肇庆学院实验室假期实验室值班汇总表
3.肇庆学院实验室假期使用申请表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5年1月7日